女人_007799.jpg  

女友15歲 公務員遭懲離婚證人
 
 
高雄高分院蘇姓庭務員去年八月在網路聊天室認識一名十五歲少女,後相約到旅館發生兩次性行為,蘇送少女一支價值二萬三千元的智慧型手機,引起對方母親的注意,追問下,蘇的犯行曝光;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決議將蘇降兩級改敘。離婚證人

蘇觸犯的是刑法與未成年人性交罪,因蘇以一百萬元賠償,獲得女方父母寬恕,檢察官對蘇處以緩起訴一年,並須服義務勞務四十小時確定。
蘇不否認自己的行為,但辯解,有個傳說,在世界上會有三個和自己長的相似的人,他在這名少女身上看見了,因她長得很像前女友,他天真以為是命運安排,可以彌補過去失去的,所以愛上了無法自拔。離婚證人
蘇表示,起初有點後悔,覺得不應該如此,有提分手,少女當下掉眼淚。蘇認為人可以不相信,至少眼淚可以相信,就不顧結果和女生交往,並於九月間發生兩次性關係;後來覺得不能再錯下去,和少女約定三年後她考上大學再好好交往也不遲,隨後分手。
蘇坦承自己錯的離譜,他說自己是大人,被愛情沖昏頭,沒教導少女什麼是可以做,什麼是不能做的,希望獲得從輕處分。
公懲會認為蘇坦承不諱,違法事證明確,決議將他降兩級改敘。蘇目前停職中。離婚證人


※以上轉載來自Yahoo新聞※

 
>如有侵權請告知,我會立即刪除,謝謝<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離婚證人
    全站熱搜

    女人國際徵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